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为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委党组及时组织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最新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集体学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机关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研究部署,对重要立法草案送审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审议。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围绕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和“5个环境”建设,提出35项重点任务、85个行动点。报请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5年度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聚焦便利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等9个方面,推出57项改革举措。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实地走访连云港、淮安等8个设区市,深入听取企业和基层部门意见。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定期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13个设区市和41个行业系统,为10个部门和地区开通实时调用接口。制定2025年版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高频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共享至相关部门,推动实施失信约束措施。持续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通过大数据分析向1.87万家企业发送信用修复提醒短信,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6.2万条,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醒书“两书同达”,并推广至各重点领域。
(三)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印发《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2025年任务清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有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文件和做法。会同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贯方案,开展系列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法律。举办《民营经济促进法》专家解读会,全面吃透立法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维护公平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组织省有关部门和各地抓好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开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满两年情况总结评估,系统梳理《条例》执行情况和效果。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大力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招标投标审批服务,办理12个项目的提前招标审批,助力项目提效。
三、推进发展改革立法制规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2025年共3件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于2026年2月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做好《江苏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南京江北新区条例》预备项目立法前期基础工作。《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4件省政府价格管理规章后评估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组织完成规章立法后评估。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修订)计划,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江苏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按要求报送备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对拟出台的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纳入年度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年初研究制定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江苏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3件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
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发展改革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9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0项,逐项明确执法依据、实施层级、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及上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和办理程序,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优化和数据共享,进一步促进投资审批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有效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列入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贯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加强普法工作统筹。认真贯彻《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做好本领域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利用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相关活动,编印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汇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省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和依法行政联络员参加培训;9名新增执法人员报考并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组织77名执法人员参加年度执法培训。
六、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按照“谁作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行为承办处室主体责任,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的3件行政诉讼案件和3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得到审理机关支持。加强复议和诉讼应诉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十五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着眼推动营商环境协同提升,制定2026年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做好《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宣贯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南京江北新区条例》等立法工作;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加强发改领域普法工作。
【文章来源: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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